◆ 招商对象 |
1、对保健酒操作有较强认知度,商业信誉度高,具备较成熟的营销渠道,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法人代表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
2、熟悉当地人文地理,对保健酒有相应的了解,对保健酒及营销有一定的见解和认识。 |
◆ 招商条件 |
一类经销
(省、直辖市**代理) |
1、流动资金100万以上; |
2、首批铺货(进货额)不低于50万元; |
3、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营业场所; |
4、企业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企业; |
5、专业的营销队伍和促销人员; |
6、年进货任务不低于500万元; |
7、遵守本研究院的营销管理制度,擅长管理二级分销单位; |
8、为本地区的**代理,并享有本地区自主发展权,发展下一级代理商。 |
二
类
经
销 |
A级经销商
(省会级城市**代理) |
1、流动资金不低于50万元; |
2、首批铺货(进货额)不低于20万; |
3、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营业场所;有固定的销售队伍; |
4、企业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5、有较强的市场操作和开拓能力; |
6、年进货任务不得低于200万元; |
7、遵守本研究院的营销管理制度和区域控制管理,不得跨区域销售,擅长开拓市场; |
8、为本地区的**代理,并享有本地区自主发展权,发展下一级代理商。 |
B级经销商
(市地区级**代理) |
1、流动资金不低于30万元; |
2、首批铺货(进货额)不低于10万元; |
3、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营业场所;有固定的销售队伍; |
4、企业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5、有较强的市场操作和开拓能力; |
6、年进货任务不得低于100万元; |
7、遵守本研究院的营销管理制度和区域控制管理,不得跨区域销售,擅长开拓市场; |
8、为本地区的**代理,并享有本地区自主发展权,发展下一级代理商。 |
C级经销商
(区县级**代理) |
1、流动资金不低于10万元; |
2、首批铺货(进货额)不低于3万元; |
3、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营业场所;有固定的销售队伍; |
4、企业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5、有较强的市场操作和开拓能力; |
6、年进货任务不得低于30万元; |
7、遵守本研究院的营销管理制度和区域控制管理,不得跨区域销售,擅长开拓市场; |
8、为本地区的**代理,发展经销商。 |
◆ 招商奖励政策 |
1、各级代理商首批进货达到*低数额,厂方赠送10—20%的产品作为代理商的进场、铺底费用; |
2、代理商首批进货分别达到30万元、50万元、80万元时,厂方分别向代理商赠送“哈飞”面包车一辆、“福田”六座面包车一辆、“金杯”六座面包车一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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