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理商的要求:
n一、招商条件:
n1、认同公司的品牌、产品、经营模式及经营理念
n2、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经济实力
n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酒类经销资格
n4、自愿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n二、招商流程:
n1、咨询---通过公司网络、网站、电话,对公司有初步的了解;
n2、洽谈---公司与意向客户就经销事宜进行洽谈;
n3、考察---邀请意向经销商考察总公司
n4、签约---双方正式签署《经销合同》或《代理合同》
n三、品牌**代理商(保证金5%):
n1、省级**代理,年销售100万,首批打款30%;
n2、市级**代理,年销售50万,首批打款30%;
n3、县级**代理,年销售20万,首批打款30%;
n四、地区经销商、分销商:
n1、经销商无销售任务要求,首批打款订货金额5万起。
n2、分销商无销售任务要求,首批打款订货金额1万起。
备注:
n1、以上是单个品牌的招商政策。
n2、公司每个品牌拥有3-5个单款
n3、如代理所有品牌,将另行协商
n4、经销商、分销商需在当地无总代理商的情况下,方可申请,已有总代的地区,经销商需向所在地区总代进货。
可提供支持:
支持政策: n1、区域保护支持:公司将严格管理区域代理商的代理权利,对违规经营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代理资格!
n2、营运支持:公司将不定期派市场督导到当地进行指导、培训、量身定做属于当地的营销策略
n3、损耗支持:因公司一方导致的产品损毁将全部由公司承担,经销商无需负责
n4、宣传支持:公司会按战略计划在不同媒体上进行品牌宣传
n5、奖励支持:完成任务的代理商,将享受公司的现金、物质或旅游奖励,具体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