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酒业业务员卷走订酒款后失联
更新时间:2017/4/27 17: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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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2万元白酒订金后,原本该在一周后到货的白酒迟迟未来,业务员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几个月后,再也无法联系上。昨天上午,武汉市江夏区郑店小超市老板马先生再次来到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寻求解决办法,被告知张某已被列入网上追逃名单,需要等其归案。
马先生介绍,他在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经营小超市已经有多年,大概5年前,接触到了黄鹤楼酒业江夏片区业务员张某,双方之后几年里一直都在正常合作。去年5月,因为黄鹤楼酒业在搞交预收款赠送两个云南旅游指标的活动,马先生就向张某交了2万元订金,对方也给他开了收据。之后,马先生顺利完成了云南旅游,但往常一周左右就能到货的白酒却迟迟未到。马先生说,一开始张某电话还能打通,再之后就无法联系上了。
去年年底,苦等无果的马先生来到黄鹤楼酒业询问情况才知,张某已经卷款跑路,该公司已经报警。之后马先生得知,江夏片区跟他同样遭遇的经营户有20多家,涉案金额几十万元。
马先生认为,之所以把钱交给张某,主要是因为他一直代表黄鹤楼酒业跟经营户进行合作,如今出现这样的问题,黄鹤楼酒业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不管钱退不退,至少该把酒先给大家吧?”
为此,记者陪同马先生来到黄鹤楼酒业,该公司法务部相关负责人称,张某的行为属于个人犯罪行为,由于黄鹤楼酒业并非此事责任方,所以要等张某归案后,经营户们才有机会挽回损失。对此,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小超市经营者之所以会放心将钱交给张某,是因为张某长期以来都是作为黄鹤楼酒业业务员与他们进行合作,大家有理由相信张某的行为就是一种公司行为,因此,黄鹤楼酒业在此事中不可能完全免责,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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